卖企业不是私有化 关东 据报导,中央最近可能通过决定,允许部份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。和以前各次放宽私人 企业经营范围一样,许多人,包括国外多数分析评论家们,都错误认为“中国在实行私 有化”。 对世界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,国家控制经济很少,而所控制的经济也是政府多年经营的 结果。当因为政府官僚造成国有企业效率低下,来将国有企业放开,让私人控股,称之 为私有化。另外的私有化是发生在倒塌社会主义的国家,以东欧为主。社会主义国家国 家(或政府)控制国家绝大部份国民资产,并且这些资产本来就是来自暴力性强制剥夺, 当社会主义阵营完全失败,新的政体将人民财产还给人民。 大陆所谓的经济改革,一直争论不休的焦点并非是该不该将财产归还人民,所争论的是 允不允许个人、或个人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扩大,例如,行业、出口权的限制等。其实, 大陆不需要处理目前的国企,只要给私有企业公平的竞争地位(包括减少腐败性的政府干 预),中国经济会更快腾飞。 卖国企,绝对不是私有化,只不过将国家搞糟的企业,换成现金,等于和社会争夺资金。 因为社会上个人资金可用于各种投资(如果允许),包括投资于有活力的私有企业(目前根 本不允许私有企业社会融资和发股票),而这部份资金购买自己所满意的产品也间接促使 整体经济向良性发展。在目前没有监督的前提下,政府将企业出卖给人民,等于将人民 手中的现金变成政府资产的新形态,国家所控制资产根本没有减少,这能算私有化? 至于卖国企后,由于政府和社会本来没有从意识形态和立法上真正尊重私有企业,经营 权和经营环境也许仍是严重问题。这可以从80年代后的外商企业投资的困境看出(提到外 资,等于中国优先向外国人开放私有经营权,中国民族工业真不幸,都将市场让给人家 了,还迟迟不肯给自己国民私有企业经营权),外商投资老企业,老企业以厂房、土地、 设备入股,本来就是卖国企。但政府规定许多附带条件,例如必需接纳现有员工和退休 员工,不留用的得给一笔“剥离费”。这条件合理与否,对外商是负担,对整体国家利 益直接效果是好的。但同样加到国民购买者头上无疑会影响企业的生存,企业不能生存, 职工问题还是没解决,企业最终会倒闭,等于政府将社会资金又推向绝路。 笔者观点,中国最迫切的是给私有制彻底正名,让社会恢复对私有制(或真正公有制)的 尊重;给私有企业和个人平等的经营权力,否则,就是卖了国有企业,有钱买的还不是 歪门邪道来的钱?社会必需有完备的私有企业上市等机制,为将来私有后的企业融资、 股东监督等制度打基础。 总之,有三个理由政府不能卖企业:一、政府没有监督制度(或民主),卖企业黑箱作业, 有关系的卖低,没关系的卖高价(许多外企多付出许多);同时,也因为缺乏监督,卖企 业的所得更容易被政府官员挥霍。二、目前没有私有企业经营的环境,完善环境应走在 前面。三、企业本是人民的,以某种方式还给人民最合理,也最优利于经济发展。试想, 如果社会个人资金用于买企业,人民的消费资金必然大幅度减少,整个社会马上会陷入 更严重的“紧缩”。除非政府将所得资金无偿转移给社会。这个点是非常严重的因素。